心臟病人宜做輕量運動--太陽報
01-07-2011心臟病人宜做輕量運動
Q:心肌梗塞患者在治療後,什麼時候才可以做運動?
A:患者只要病情穩定而醫生允許毋需臥床休息,便可開始做一些起居活動,到出院時通常可應付平地步行六百尺,及上落一層樓梯,即一般日常生活的運動量。養成運動習慣,可減低患者心臟病復發機會,但每次鍛錬前後,不可忽略熱身及緩和運動。
熱身運動用處是慢慢地將脈搏由靜止時水平提高至運動時水平,以避免突然增加心臟負荷。熱身時所做的伸展運動,即俗稱「拉筋」,可預防運動創傷,而每個動作需持續伸展二十秒才有效。緩和運動能把脈搏由運動時的水平降回靜止時水平,幫助血液由肌肉回流至腦部,減低昏暈的發生。
Q:那些運動較適合心臟患者進行?
A:合適心臟病人主要是強化心臟功能的運動,如步行、緩步跑、踏單車、游泳或社交舞。運動強度為輕量至中等,即感覺「少許辛苦程度」或以下,期間仍可說一整句話便可。最理想是每星期進行五至七次、每次三十分鐘的鍛鍊;若不能連續維持三十分鐘,可分幾節進行,中間稍作休息。心臟功能有所改善後可增加每節時間,最終目標是可持續完成三十分鐘。運動時留意有否心臟病病徵,脈搏是否過快或不規律,亦切勿嘗試劇烈程度運動。若對所做運動有任何問題請向有關醫生或物理治療師查詢。
瑪嘉烈醫院一級物理治療師葉婉華